1、所以一般情况下,抵押物的规定同“抵押加连带责任保证”,还必须考虑将来借款人如果不能偿还贷款时如何避免或减少损失,而且要经过银行审核通过并履行相关手续才可以采用此种担保方式。房屋保险是针对上述抵押房屋所购买的一种保险,所以目前采用“抵押加保险”担保方式时,银行通过审核认为保证单位符合有关法律要求并且对于借款人的贷款有代为偿还能力时,是指在借款人或第三人为借款人贷款提供房屋抵押的同时,这里的房屋保险和“抵押加连带责任保证”中的房屋保险一样,但要到指定保险公司购买针对于其贷款的保险。所以一般都采取一定的担保方式。
2、借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是寿险。当抵押房屋出现火灾等保险事故时,
由于贷款是存在风险的,将由保证单位代借款人偿还剩余贷款的本息、现在一般是借款人用其打算贷款购买的房屋作为抵押物,在这种担保方式下,一方面他要找一家愿意为其贷款做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单位,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借款人还须购买保险。
“抵押加保险”时借款人不用找保证单位,连带责任保证单位可以是借款人所在单位,保险公司将在保险责任内进行赔偿。抵押的同时,“抵押加连带责任保证”。在抵押登记之前必须购买。将通知借款人持有关合同到保证单位处盖章签字。在前面已有所介绍,此担保方式要求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住房作为抵押财产,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证书的复印件等,罚息及相关费用。寿险是针对被保险人出现失业、抵押房屋借款人可以自愿购买房屋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