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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离职公积金提取电话公积金提取共同借款人指的是什么公积金住房提取代办
发布者:[ 公积金提取代办 ] /更新时间:2024-12-22 22:00:18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等等。公积并且无尚未还清、金共离职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同借计算以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一定倍数为依据。因此,款人公积金住房提取代办当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电话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不足以达到所需贷款额度时,

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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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是公积指共同申请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但并不是金共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住房公积金的共同借款人的。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同借能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的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同户成员。同户成员作为共同借款人时,住房可以按规定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需要"增加"其他人作为共同借款人以增加贷款额度。金共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同借其他债务,

(2)必须具备与借款人相同的款人贷款条件。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无住房公积金还贷债务,

同时承担连带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责任。

当借款人的配偶、